坚持法治为本,四项工作积极推动乡村两级法制建设。
一是建机构,建立乡村法律实体平台,完成12乡镇、322个行政村的综治中心全覆盖工作,全面提高综治中心等法治机构的运行效率。
二是强素质,配齐配强基层司法工作人员,开展乡镇干部和优秀村干部法律法规轮训和扫黑除恶等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工作能力。
三是抓治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扰乱基层秩序的黑恶势力;巩固人民调解“五联”调处机制,及时化解各类民事纠纷。
四是重宣传,加大农村法治文化墙、法治宣传栏建设,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活动,在乡村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法治乡村创建活动中,共评选培育出乐平镇1个法治示范乡镇和瑶头村、野峪村2个法治示范村,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过程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